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海南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冒卷烟案******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罗慧近日,海南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冒卷烟案,斩断了一条涉供、销、储各环节的售卖假烟销售产业链,打掉了一个销售网络遍布全国19个省市的特大涉烟犯罪团伙,有力打击了涉烟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022年1月28日,海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在工作中获悉,有多人向以“乐哥”为首的团伙购买走私及假冒伪劣卷烟,并在海口、儋州、琼海等地销售,严重扰乱了卷烟销售行业市场秩序。
通过精准研判,海南省公安厅将该案立为“2022·2·17”制售假冒卷烟案,2022年7月11日,经省公安厅批准,指定该案由琼海市公安机关管辖,在省厅治安总队牵头指导下成立联合专案组对该案开展侦办工作。
专案组通过组织深入侦查并多次召开案侦会议,根据涉案人员的经营活动范围,抽调警力组建3个外线侦查小组开展工作。在完备的侦查工作基础上,专案组掌握了多名团伙成员行踪,于2022年12月20日,对该团伙开展收网行动,所有预定抓捕目标人员无一漏网。
该案共抓获涉案人员33人,行政处罚13人。搜查烟酒商行25家,捣毁囤放伪劣卷烟仓库28个,收缴查扣各类伪劣、走私卷烟414万支、电子烟2310支,现场货值458.53万元,涉案资金流水2亿余元。
经查,以“乐哥”为首的走私及销售假冒伪劣卷烟团伙,分工明确、组织严密,涉及存、运、销多个环节。据了解,该团伙长期在广东汕头租用仓库并进货,通过网上接单快递打包送货的方式向海南及全国其他省市销售假烟、走私烟。该团伙还涉及上百名三级代理,分布在全国19个省市,涉案网络面广、人员众多、金额巨大。
此案件的成功侦破系近年来海南省单案缴获伪劣卷烟数量最多的案件。
琼海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庆华说,截至目前,已基本查清以“乐哥”为首的涉案团伙。下一步,琼海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做好案件侦办工作,对新发现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不断扩大战果。同时,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组织领导下,深入开展打击销售伪劣、走私卷烟、跨区域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和争当滨海城市带“优等生”创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
据悉,自“利剑4号”打假打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海南省各级公安机关累计破获涉烟刑事案件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5人,捣毁伪劣卷烟仓库74个,分销点96个,现场查获各类非法卷烟900多万支,查扣卷烟货值达1216万余元,涉案金额超2.7亿元。有力震慑了制售假烟和走私卷烟违法活动,对涉烟犯罪分子给予了沉重打击,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卷烟市场规范有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