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跳土家族摆手舞 来凤县文化和旅游局供图
每当逢年过节及各种庆祝活动,村民都会在摆手堂跳起摆手舞。清代《溪洲竹枝词》中有这样的诗句:“福石城中锦作窝,土王宫畔水生波,红灯万盏人千叠,一片缠绵摆手歌。”该诗描绘了土家族人民祭祀祖先和庆祝丰收时的歌舞盛况。
百福司镇继获得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之后,又获得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近日,百福司镇土家族摆手舞入选“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典型案例名单。
“镇上世代以农耕为本,民风淳朴,唯爱摆手舞,上至耄耋老人,下至年幼孩童,可以说只要能走路的,都能跳两下。”彭承金说。
土家族是有语言而无文字的古老民族,摆手舞就是土家族的“活态灵魂”,只有将摆手舞的传承与保护深入到当地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去,才能让这个古老的文化瑰宝焕发生机和活力。近年来,百福司镇实施土家族摆手舞传承计划,形成了全镇人人学跳摆手舞、茶余饭后热议摆手舞的良好氛围。
百福司镇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镇以彭承金为带领人,组建全民摆手舞教学队伍,与党政机关、企业、学校、医院、村(社区)建立结对关系;在学校教材中,开设“土家摆手舞”等民族民间文化课程,利用课间操时间对师生进行摆手舞教学、训练。
在当地政府的推动下,一批摆手舞传承人多年来努力推动摆手舞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院落,实现“活态传承”。目前,该镇机关、学校及村文化活动室登记的摆手舞队就有19个之多。
与此同时,百福司镇加强摆手舞文化阵地建设。除了修缮保存了茶堰坪摆手堂、舍米湖摆手堂等两处古摆手堂外,全镇24个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均进行新建,提档升级,每村配有摆手舞道具和音响服装等设施,并新建摆手舞民族文化广场2个、室内民族体育馆1个。
白天,孩子们在课间跳土家族摆手舞;晚上,群众在广场上跳土家族摆手舞。这既能健身,还有利于土家族摆手舞的传承。“只要锣鼓一响,我们就开始‘摆’起来,生活幸福美满。”百福司镇桂林书院社区居民邓凤英说起摆手舞,脸上溢满笑容。
以全民摆手舞为统领,百福司镇先后举办龙舟赛、篮球赛、山歌大赛、特色美食大赛、篝火晚会等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节庆赛展活动,发动干部群众参与土家族摆手舞表演,向鄂、湘、渝人民展现土家族摆手舞独特魅力。
这些系列文旅融合的活动,不仅推动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向群众生活延伸,还是百福司镇通过“文化+旅游”的方式,推动乡村振兴的有力举措。
据介绍,以土家族摆手舞贯穿的系列活动,吸引了大量来自浙江、湖南、重庆等地的游客,通过餐饮、住宿、农产品消费等带动群众增收。“这几年,慕名来我们这里旅游、观看摆手舞的人越来越多,村民跳摆手舞能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百福司镇舍米湖村党支部书记彭南清说。
土家族摆手舞不仅“摆”出了当地群众的新生活,还成为当地的“名片”、中国的“名片”。
来凤县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百福司镇群众为主的来凤原生态摆手舞队先后应邀参加全国广场舞北京集中展演、中国农民春节联欢晚会、中国青年艺术周、上海市旅游节开幕式,并在第九届中国艺术节上获得群星奖,也曾赴澳大利亚、南非、法国、波兰等国家演出,呈现出多元的中国文化。(本报驻湖北记者 瞿祥涛)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