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建楼层引发邻里纠纷 十年矛盾终达成执行和解******
“问题解决了,我们心也舒服了。”近日,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案件,使得十年邻里纠纷终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韦先生在执行和解书上签字时由衷地发出感叹。
韦先生是广西融水县融水镇某街道38号房屋的所有人,艾先生是与他相邻的39号房屋的所有人。2012年底,艾先生房屋拆旧建新,韦先生认为艾先生新建房屋侵占其房屋楼面空间,双方产生矛盾纠纷。经邻居及相关部门调解无果后,韦先生以艾先生建新房屋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建筑渣土掉落到韦先生房屋瓦面以及新建房屋第四层飘出墙面10厘米侵占韦先生房屋楼面为由,于2015年1月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认定“艾先生房屋第二、三层的墙体均为12墙体,建造到第四层的时候,艾先生将第四层地梁增厚为18厘米,第四层墙体砌成18墙体。艾先生四楼南墙自西向东长达3.78米,砌砖飘出其房屋第三层楼外墙,并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5至10厘米”事实,并判决艾先生于判决生效日期内自行清除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渣土并修复被损毁的瓦面以及拆除其房屋第四层南墙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该判决生效后,艾先生不服判决,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于2016年11月作出民事裁定,裁定驳回艾先生的再审申请。后因艾先生未主动履行上述判决,韦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将该案执行完毕。
本以为双方矛盾就此结束,没想到艾先生又顺着第四层的墙面继续加建新楼层,韦先生认为艾先生加建行为也构成侵权,故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审理后,2021年12月,法院最终判定:艾先生自行拆除其房屋第五层南墙飘出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及清除其掉落在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垃圾。此时,距离最初双方产生矛盾已经将近十年,艾先生已于2021年6月死亡,其配偶陈女士继承涉案房屋。2022年10月,韦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进入执行阶段。
为真正达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勘察,向邻里居民详细了解情况,并调阅了与该案相关的证据资料。经过仔细勘察研判,负责承办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这起案件有和解的基础,于是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释法答疑,消除双方的对立和顾虑后,再借助邻居、律师热心参与开导,促使双方最终以陈女士补偿韦先生2万元现金的方式和解,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持续十年之久的相邻关系纠纷案得以顺利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何思洁)
池黄铁路架梁全部完成 为全线按期开通运营按下“快进键”******
中新网黄山1月12日电(韩苏原 王星星 刘玮)11日下午,在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池黄铁路3标浦溪河特大桥箱梁架设现场,随着全线最后一榀箱梁16根支座螺栓精准落入支座垫石预接孔内,标志着池黄铁路箱梁架设全部完成,实现了全线又一个里程碑节点目标,下步项目将转入无砟轨道施工,为按期开通运营按下“快进键”。
此次架设的箱梁长32.6米、宽12.6米、高3.1米,重约850吨,承担运架梁任务的是全国首台千吨级复合式运架一体机“昆仑号Ⅱ”,加装有智能驾驶、自动感应避障装置。穿隧过桥是架梁施工的重难点,为安全、高效推进架梁施工,株桥公司自2022年1月开始架梁以来,结合桥隧分布、沿线地形、地貌特点,科学组织,强化管理,在平均架梁运距20公里、穿过四座总长达11.26公里的曲线隧道情况下,采取人休机不停、运梁指挥员专人盯守重点区域等措施,保障架梁作业进度,架梁效率提升了25%,平均每天架设约1.25榀,确保了架梁节点目标。
梁场位于黄山风景区内,环水保要求高。场区内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模式,投入压滤机、砂石分离机等环水保设备对污水循环利用,定期洒水降尘,场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废品单独存放到危废品库,对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和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实现环境污染有效控制,以实际行动践行“来时青山绿水,走时绿水青山”的环水保工作理念。
池黄高铁自池州站至黄山北站,是武杭快速高铁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长125.1公里,设计时速350公里,全线设池州站、九华山站、黄山西站、黟县东站、黄山北站。高铁建成后,将成为串联皖南两山一湖(九华山、黄山、太平湖)核心景点的黄金旅游线路,对于完善区域快速铁路网布局、加快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